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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9期】商标月刊:10月起商标注册证明只能网上办!
2026-09-28 11:13
目录
1.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
4.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启动“中俄联络员机制”试点项目
1. 10月1日起,商标注册证明不再接受现场和邮寄纸质方式办理申请
2. 沙特阿拉伯正式加入马德里商标体系,2026年10月8日起生效
1. 三部门发布《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强化知识产权布局
2. 《汽车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合规及风险防范指南》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4. 大众汽车美国公司再启Schedule A批量商标TRO,打击四环、AUDI标识假冒汽配
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发布,这是国家最高审判机构发布的首部涉AI司法裁判规则文件。《意见》第12至16条对涉AI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理作出专门规定,涵盖侵权责任认定、开源软件法律责任、专利授权确权、技术合同履行违约责任、数据使用规范五个方面:
侵权责任认定(第12条):区分AI开发者、提供者、使用者等主体责任,综合考量AI服务类型、训练数据来源、各方参与度、采取的必要措施以及获利情况等因素认定侵权责任;
开源软件法律责任(第13条):综合考量开源许可协议类型、权利限制内容、安全合规举措与信息披露程度等因素,可对开源软件开发者、提供者给予适当的责任豁免;
专利授权确权(第14条):涉AI发明创造采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实现技术效果的,应认定属于专利法保护客体;对发明创造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自然人,可认定为发明人;
技术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第15条):法院应根据合同约定,充分考量AI技术研发特点、技术开发方是否尽到合理努力等情形,依法认定违约责任;
数据使用规范(第16条):合法获取的数据权益受保护;构成作品、商业秘密的数据,分别依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经营者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实施垄断行为的,依法承担责任。
(来源: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511101.html)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找不到门、认不准路”的办事困扰,商标局近期对中国商标网进行升级改版。新版网站于2026年9月15日正式上线运行,历史数据已全部迁移,网站域名(sbj.cnipa.gov.cn)保持不变。新版网站上线初期试运行30天,试运行结束后,旧版网站将停止使用。
(来源:https://tzwh.sbj.cnipa.gov.cn/sbj/tzgg/202609/t20260911_41677.html)
为进一步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商标业务全面电子化,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商标行政复议,自2026年9月11日起,商标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功能正式上线运行。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https://toas.sbj.cnipa.gov.cn/toas-extra-prod/login后,在“商标申请业务-商标行政复议-商标行政复议申请”模块提交申请。
(来源:https://tzwh.sbj.cnipa.gov.cn/sbj/tzgg/202609/t20260904_41564.html)
为了更好地服务中俄经贸交往,协助解决两国企业用户在对方国家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及关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联合开展“中俄联络员机制”试点项目。中俄两局各自指定一名知识产权联络员,分别就中国企业在俄和俄罗斯企业在华开展业务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为两国企业获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支持。“中俄联络员机制”试点项目为期1年,自2026年9月15日至2027年9月1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GIt2ks-BFkMhTeeb6GCdA)
8月31日,国家版权局正式印发《版权工作“十五五”规划》,明确了2026至2030年版权事业发展的路线图与任务书。《规划》指出,到2030年,版权法律制度将更加完善,保护力度持续加大,社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国际合作深入推进,尊重版权的社会风尚日益浓厚。
《规划》部署了五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版权法律制度,加快推动配套法规修订,并研究起草生成式人工智能版权规则;二是建设激励创新的版权保护生态,加强版权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三是建设规范高效的版权服务机制,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著作权登记信息平台,优化版权金融服务;四是建设开放共赢的国际合作新格局,深度参与全球版权治理,讲好中国版权故事;五是建设尊重版权的社会环境,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版权人才队伍建设。
(来源:https://www.ncac.gov.cn/xxfb/tzgg/202609/t20260907_1007129.html)
9月1日,WIPO官网发布了马德里体系下指定印度尼西亚的单独规费调整通知,新国际申请、后续领土延伸及续展费用均有上调,自2026年10月24日起生效,具体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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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瑞士法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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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2026年10月23日 |
自2026年10月24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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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请或后续指定 |
每类商品/服务 |
91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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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展 |
每类商品/服务 |
114 |
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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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限期内缴费:每类商品/服务 |
229 |
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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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www.wipo.int/documents/d/madrid-system/information-notices-en-2026-madrid_2026_38_e.pdf)
近日,WIPO推出面向时尚产业的免费“知识产权诊断工具”(WIPO IP Diagnostics for the Fashion Industry),供时尚企业、中小企业、个人创作者、设计师及相关服务商开展知识产权线上自评。时尚产品通常同时涉及商标、专利、外观设计、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多种知识产权。该工具围绕创新与创意、品牌建设、外部合作以及业务增长与扩张等方面设置问题,并根据填报信息自动生成定制化报告,帮助用户识别潜在知识产权资产及其商业价值,提示相关风险与机遇,助力企业保护、管理和利用知识产权,为企业经营、合作及市场扩张提供初步知识产权决策参考。
俄罗斯经济发展部通过第386号令,修订了官方商标申请表格,2026年8月18日生效。新版申请表增加一项声明,要求申请人在申请时明确对申请所列全部商品/服务具有真实使用意图;同时提示申请人: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可能被撤销。本次修订并未要求注册前提交使用证据,但申请人所声明的商标使用意图,将进入商标申请档案。因此,申请人应更审慎地审查商品/服务项目清单,避免列入范围过宽、实际不太可能使用的商品和服务。对于已注册的商标组合,注册后仍需注意三年不使用撤销规则。
9月15日起,阿联酋正式开放第33类(酒精饮料)的商标申请,涵盖葡萄酒、烈酒、威士忌、伏特加、朗姆酒、金酒、利口酒及其他酒精饮料等产品。第32类下啤酒的保护仍然有效。
这一政策变动,对国际品牌所有人,尤其是葡萄酒、烈酒及更广泛的饮料行业而言,提供了在阿联酋寻求第33类商标保护的重要机会。鉴于该变化的重要性以及可能引发的申请量激增,建议酒类品牌持有人尽早推进阿联酋第33类商标申请事宜,有效降低第三方抢先申请相同或近似商标的风险。
(来源:https://www.lysaght.co.uk/blog-home/uae-allows-class33-trade-mark-protection)
阿联酋经济和旅游部近日发布《音乐集体管理指南》,对餐厅、咖啡馆、酒店、零售店、购物中心、健身房、航空公司等多种场所中受版权保护音乐的商业使用作出了规定。该指南为音乐版权及相关权利费用的收取和分配提供了框架。新的许可费用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生效。据此,阿联酋经济和旅游部已指定阿联酋音乐权利协会(EMRA)与Music Nation开展音乐集体管理活动,这两家机构将负责发放许可、收取适用费用,并向创作者和版权持有人分配版税。
(来源:https://www.agip.com/News/en/news/23598)
科威特商标局现要求,外国商标申请的所有授权委托书(POA)均须认证至科威特外交部。此前,认证链条止于科威特驻外大使馆或领事馆。
虽然申请仍可先行提交,但经完整认证的授权委托书须在申请提交后严格的90天期限内递交。由于该程序现涉及科威特外交部的协调,委托书的认证流程应在提交申请后尽快启动。
鉴于此类程序变更通常由注册局口头传达、并无正式书面公告,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时与当地代理律师密切协调,以确认该要求是否仍然现行有效。
近日,纳米比亚商业与知识产权局(BIPA)与WIPO合作,正式推出电子版权自愿登记系统。该系统系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及非洲首个同类系统,为创作者提供作品备案并建立官方记录的渠道,但版权登记仍属自愿行为,不改变1994年《版权与相关权保护法》规定的版权自动保护原则(版权自符合资格的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不以登记为前提条件)。该系统采用代理人提交模式,创作者/申请人必须通过注册知识产权代理人向该系统提交版权登记申请,代理人将负责指导创作者/申请人完成流程。目前该系统支持艺术作品、视听作品、音乐作品、文学作品和录音制品五类作品的登记,未来拟在必要法律框架下扩展至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来源:https://www.ensafrica.com/news/detail/12071/namibia-makes-history-with-launch-of-electron)
商标局于2026年7月17日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开通商标注册证明办理功能,过渡期至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1日起,商标局不再接受现场窗口、邮寄纸质方式办理申请,仅支持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线上申请,无需缴纳规费。
(来源:https://tzwh.sbj.cnipa.gov.cn/sbj/tzgg/202607/t20260715_40621.html)
沙特阿拉伯已正式加入WIPO马德里商标体系,《马德里议定书》将于2026年10月8日对沙特阿拉伯生效。自该日起,指定沙特阿拉伯不再按“补充规费分成”计费,而改由沙特直接收取单独规费,官费构成将相应变化。马德里体系下指定沙特阿拉伯的单独规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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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6年10月8日起 (金额:瑞士法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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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请或后续指定 |
每类商品/服务 |
1,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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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每类商品/服务 |
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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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展 |
每类商品/服务 |
1,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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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限期内缴费:每类商品/服务 |
1,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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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www.wipo.int/documents/d/madrid-system/information-notices-en-2026-madrid_2026_37_e.pdf)
近日,商务部、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聚焦汽车企业出海中的定价、促销、宣传等竞争行为,从本地化经营、数据合规、知识产权、反垄断、绿色低碳等方面提出指导,旨在引导企业依法合规、公平竞争、互利共赢,提升跨国经营能力,推动中国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国际化发展。
其中,指引第十六条明确:企业应遵守我国和东道国(地区)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汽车行业相关自主知识产权境外市场布局和保护,防范侵权风险。规范外观设计、零部件生产、通信技术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使用行为,妥善应对知识产权争议。
(来源:https://www.mofcom.gov.cn/zcfb/dwjjjshz/art/2026/art_a5a8acef37944
近日,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知识产权分会归口),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中汽信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中汽知识产权(广州)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T/CSAE 506-2026《汽车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合规及风险防范指南》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标准围绕汽车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构建了“组织管理-合规措施-分级管理”的三层核心框架,明确了合规义务与机构人员要求,为汽车企业海外发展的产品出口、技术许可与转让、企业合作、境外展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五大重点场景制定了针对性的合规要求,让企业在不同海外业务场景中找到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的具体方法。标准还提出了知识产权合规及风险防范分级管理办法,从领域、汽车专利申请量、知识产权环境、目标市场规模和成长性、企业出口销量五个维度,将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划分为极高、高、中、低四个等级,通过量化评分的方式让企业清晰判定自身风险等级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定梯度化的管理措施。
(来源:https://csae.sae-china.org/portal/standardDetail?id=30f395fb46437ed6a91d
2026年4月,印尼最高法院就广州小鹏汽车诉自然人抢注“XPENG”商标案(案号:第41 K/Pdt.Sus-HKI/2026号)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两项被抢注商标(注册号 IDM000955526 和 IDM000948231),并认定“XPENG”为驰名商标。印尼最高法院综合考量“XPENG”在中国、美国、英国、欧盟等多个市场的商标注册情况、品牌推广、公众认知及既往维权实践,确认其已具备较高国际知名度。值得注意的是,小鹏在一审中曾败诉,最终通过上诉实现翻盘。
2026年9月4日,大众汽车集团美国公司 Volkswagen Group of America, Inc. 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N.D.Ill.)提起2026-cv-10745 Schedule A批量商标TRO,以打击AUDI文字商标、四环图形商标及quattro、S-line等系列标识在汽配、改装件、车品周边上的未授权使用与假冒。这是该公司2026年以来针对奥迪品牌发起的多起同类批量维权案件之一。需注意的是,卖“适配奥迪”的通用配件本身合法,违规的是把四环logo、AUDI字样印上产品、冒充原厂S-line/quattro授权。
(来源:https://dockets.justia.com/docket/illinois/ilndce/1:2026cv10745/50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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